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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居民医保启动 十类费用不能报销
2008年08月11日


    安徽合肥2008年城镇居民医保近日正式启动,据了解,10类医疗费居民医保将拒绝报销。

  据了解,目前该市全市有60家定点医院,按规定参保居民可以任意选择就诊,但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报销。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员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等10类医疗费用。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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