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信息网---食药权威信息 健康权威指南
  • 海南|重庆|河北|甘肃|内蒙|四川|辽宁|湖北|福建|湖南|宁夏|青海|河南|贵州|新疆|陕西|浙江|山东|南京|上海|吉林|广西

四川:政府出台决议允许地震失儿家庭再生育
2008年07月28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通过《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四川省数以万计在地震中失去孩子的父母被允许养育新的生命。在这项新的地方法规中,三类家庭被许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现有一个子女且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符合规定生育两个子女且都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一方为三级以上伤残,家庭现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丧偶再婚,双方现有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

  据四川省人口计生部门调查,此次在地震中失去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有8000多个,失去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有10000多个。在重灾城市德阳,有子女死亡家庭中,有育龄期夫妇占失去子女家庭的90.42%,其中74.47%明确表示考虑重新生育。当地每个地震中遇难孩子的家庭都已领到包括保险、救助金在内的各项补助超过9万元。在德阳受灾最重的什邡和绵竹,很多家庭都有再要一个孩子的愿望。.

  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何天谷表示,该草案正式通过审议后,四川省目前重点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和推广工作,让所有的地震遇难家庭知道这一信息。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打印】 【关闭
权威公告              更多>>
药监动态              更多>>

版权所有 食品药品公众网 
技术支持 :北京海康诚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409室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