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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药残“一票否决”检测超标不得上市
2007年10月10日


  到年底前,本市水产品市场将全面启动水产品市场准入制,水产品药残有一项超标就不得上市。市海洋与渔业局今天发布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使岛城无公害渔业生产基地 100%建立生产、用药、饲料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确保市民吃得放心。

  按照整治要求,养殖生产必须符合养殖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养殖水质必须符合渔业养殖水质标准;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并有监测报告。

  在市民普遍关心的水产品渔药残留问题上,渔业部门给各相关养殖企业戴上了“紧箍咒”。要求育苗和养殖生产单位须持有渔药、饲料等投入品采购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渔药 (包括人用上述药物);对限用药物的使用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并有相关记录。

  专项整治期间,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将结合本市水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和专门针对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进行的药残抽检进行,由青岛市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相关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按照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由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实施处罚。对在现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查出的违规单位,根据违法性质、危害程度,采取停止销售、责令整改、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销毁、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整治期间,市海洋与渔业局设立了举报电话:85886970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管理处 )、 85883672(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电子邮箱: w nn0532@163.com

 ■相关新闻食品安全整治确定年底目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本市在今年年底将实现食品安全流通领域达到“ 4个 100%、 1个 95%”的整治目标。
 
  具体为: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 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 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 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 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各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要达到 95%以上。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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