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公众网---食药权威信息 健康权威指南
  • 海南|重庆|河北|甘肃|内蒙|四川|辽宁|湖北|福建|湖南|宁夏|青海|河南|贵州|新疆|陕西|浙江|山东|南京|上海|吉林|广西

广西将陆续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2008年07月21日


  记者从广西药监部门了解到,从7月底开始,广西将陆续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今后未经质量受权人的审核批准,企业药品不得出厂销售。

  世界卫生组织将质量受权人定义为负责药品成批放行的人。其核心内容是:药品生产企业在每批药品出厂销售前,必须经过获得授权的质量受权人的批准。

  据介绍,广西将于7月底前,首先在17家注射剂类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中实施这一制度,12月底前在制剂和原料药药品生产企业中实施,以后逐步在中药饮片、医用氧、药用辅料等企业中全面推行。

 

来源:金融界

打印】 【关闭
权威公告              更多>>
药监动态              更多>>

版权所有 食品药品公众网 
技术支持 :北京海康诚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409室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8-0011